通过讲女性身体,描述国家大事
对男性是指思想、立场;对女性就专指身体、贞操
两种比较特殊的、极端的、女人管理身体的方法
(相关资料图)
一个叫“节”,一个叫“烈”。
鲁迅这样解释:
“世道浇漓,人心日下,国将不国。”
当时社会上有这样的感慨,那有什么办法呢?
第一种,康有为有为讲的“虚君共和”;
第二种,灵学派要“求仙救国”;
这两种分别被陈独秀和钱玄同、刘半农等驳斥了,所以虚君不成,
灵学不灵。
第三个方法,就是道德救国,也就是说要表彰节烈。
由此看来呢,鲁迅这篇一章,虽讲女性身体,原来还是重论国家大事。
第一,不节烈的女子怎么害了国家了?
第二,为什么救世的责任全在女子呢?
第三,表彰节烈以后有什么效果呢?
一:已守节,受了表扬,很好;
二:不节烈,羞杀,这个还不必谈了;
三:无从节烈,想节烈而不得——这里是非常重要的,站在节烈观的角度出发,丈夫长寿,想节烈而无机会,直接讽刺了节烈观的荒谬;同时,鲁迅还进一步提出,多妻主义的男子是否可以赞扬节烈的女子?因为道德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既要求女子节烈,男人也应坚持一夫一妻制。
一百年过去了!《新青年》上这种追求平等的声音,即使今天听来,还是叫我们每个人值得自省!
古代女子是男性的物品,是要殉葬的,后来,殉葬演变为节烈
鲁迅说从汉到唐,并没有鼓吹节烈,这是事实。
我们后来讲的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宋儒说的。
总结:节烈很苦、很难,但不节烈也很难,因为要受精神上的折磨、被社会歧视
《坟》是论文散文集,收录1907-1925的23篇文章
坟:把生命的一部分埋葬掉
学术层面:美国学者林毓生 五四大师们虽然号称彻底反传统,但他们仍无意识的在延续儒家传统,希望用思想文化解决社会政治问题
世俗层面:鲁迅在精神上是一个超人,但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常人
阅历简单(读书、教书、写书);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贫困;政治上,没有参加过党派,始终是同盟者;家庭背景也是时代常见形态:早年丧父,母亲启蒙,旧式婚姻,中年以后才找到新潮爱人)
1906年鲁迅25岁,“母病速归”,和28岁的朱安结婚
旧式婚姻,虽然不爱,但给她做母亲的权利——可鲁迅不给朱安这个机会
所以,在与朱安的关系上,鲁迅确是个超人:没有爱就没有性,绝不妥协;忠实于传统礼教,为母亲牺牲;有超人的意志,克制自己身体的、日常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