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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4月23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苏家英)近日,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实施《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入企入园”行动方案》。自2023年起,每年组织高校选派100名左右青年博士教师开展“入企入园”行动,赴专业对口的行业企业进行实践。
《方案》指出,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责任单位要围绕国家、我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分析我省和本地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分门别类形成行业企业、园区的“入企入园”岗位需求清单。省教育厅需组织全省高校摸排符合条件的青年博士教师,建立“入企入园”人才资源库。各高校要发挥主体作用,按要求每年选派相应数量的青年博士教师参加“入企入园”行动。原则上,“入企入园”选派对象为全省高校45周岁(含)以下青年博士教师,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其他高校每年分别选派10名、5名、2名左右教师参加“入企入园”行动。
《方案》要求,接收单位要根据自身技术需求及技术难题优先与“入企入园”派出教师开展合作研发,提供项目支持。鼓励派出高校及教师与接收单位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享受有关补偿政策支持,科技成果在当地企业成功转化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技术转让所得收益;对入驻实践博士教师从高等学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股权形式奖励、现金奖励,以及作为员工从任职受雇企业取得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奖励所得,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